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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4家企业被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发布单位: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07-18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是指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的企业。近日,我县北京空港兴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圣宝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昌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檀州节能砖厂等4家企业通过了市发展改革委审核,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的企业将对我县开展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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